明代河湟岷洮地区的移民与边地文化变迁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2019-03-21点击量:6659次

 

明代河湟岷洮地区的移民与边地文化变迁

 

【作者简介】

 

 武沐,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因河湟岷洮地区在我国历史上处于 少数民族聚居的边疆地区,自秦汉以来这里便有开发式的移民屯田活动。西汉赵充国 曾在此屯田以防御羌族唐、宋时期吐蕃势力逐渐东进,并开始成为该地区的土著居民,西夏也曾积极经营河湟地区以防御吐蕃。明朝出于加强西北边疆防御的目的,在河湟岷洮地区实施大规模的移民戍边活动,以隔绝蒙、藏之间的联系。这些迁徙而来的汉族军人及普通百姓在此屯垦戍守,在增强军事管控的同时,也意味着汉文化的移植以及边地民风、民俗的变化。以往学界对河湟岷洮地区及西番诸卫的研究多集中于明王朝的经略、卫所的设置及移民来源的考证。有关明代移民文化对地方社会的影响成果较少,而对明代河湟岷洮地区科教文举的兴起则鲜有论及。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以求教于方家。

 一、卫所与移民

 明朝初年,卫所军屯成为中央政府对河湟岷洮地区实施有效管辖的政治基础与军事保障。自洪武四年(1371)至洪武十四年(1381)间,兼管军民的卫所在河湟岷洮地区陆续建立。洪武四年(1371)正月,河州卫设立,后分为左、右二卫。十二年(1379),左卫调至洮州地区,设洮州卫指挥使司,改右卫为河州卫军民指挥使司。西宁卫设于洪武六年(1373),后长兴侯耿秉文收集散亡筑城,改置西宁卫指挥使司。洪武十一年(1378),西平侯沐英奏设岷州卫军民指挥使司。廷在河湟岷洮地区陆续设置的一系列边地卫所成为隔绝蒙、番军事防御体系中重要的一环。

 卫所体系建立的同时也导致了一场大规模的军事性移民活动。明代军户来源主要有“归附”“谪发”“垛集”“抽籍”等途。河湟岷洮属“番汉交杂”之地,番族部落众多,然而卫所军户的主要来源并非原住民,而是依靠大量内地移民不断充实卫所,其中仅有部分故元官吏通过“归附”途径编入军籍,成为卫所土官。河湟岷洮诸卫所中大多数军户应是以明初征讨此地的军人为基础,此后不断从全国各省“谪发”“垛集”军户加以补充。由原住民组成的土兵,实际上并非卫所在籍的军人,其与民兵所起的作用相似,在无战事之时,仍需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军事卫所设立后的首要任务当属解决给养问题,而明代军队的给养主要依靠屯田,由卫所军兵开垦土地,以减轻百姓负担及转运粮饷之苦。正所谓“边腹内外,卫所綦置,以军隶卫,以屯养军。”戍边将士的屯垦活动使河湟岷洮地区农牧交错的局面大为扩展,原有的民族格局也随之发生变化。

 而这些边地军卫在职能及内部架构上也有别于腹里内卫,卫所不仅管军,也辖民,军队人数也远超普通军卫。下面就西宁卫、岷州卫、洮州卫、河州卫军人数量分别进行考证,以估算明代河湟岷洮地区移民的大致数额。《诸司职掌》载:

 凡内、外卫、所,军士俱有定数,大率以五千六百名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名为一千户所,一百一十一名为一百户所。其有卫分军士数多,千、百户所统则一。每一百户内设总旗二名,小旗一十名,管领铃束,大小相维,以成队伍。

 若按照每卫5600人,所1120人计算,河州卫、岷州卫、洮州卫、西宁卫422所共军户2464万户,但实际上这些卫所的军人数量远超此数。如明初河州卫的规模已非腹里军卫所比拟,洪武七年(1373),明廷将西安左卫兵分隶河州卫后,河州卫实际上是由两个军卫组成,兵员超过万名。尽管如此,明廷仍遣使者命邓愈发凉州等军士分戍碾北、河州等处。洪武十二年(1379),河州左卫分离为洮州卫后,右卫即为河州卫军民指挥使司。据嘉靖《河州志》记载,河州卫原有官军九千八百八十八名,其官军人数约为腹里卫所的两倍。但至弘治年间,河、岷、洮三卫戍军已大量逃亡,兵员匮乏,不得不奏请朝廷于秦州、巩昌等卫招募义勇。然即使如此,河州卫在嘉靖年间仍有“军卫户四千二百一十一,口六千五百三十三”。

 明代兵制,一正军需带余丁一名,以辅助正军,承担供给军装等职责,甚至有一正军佐三余丁的情况,而陕西都司甚至出现余丁三丁至三十丁在卫的情况。所以研究移民问题,也要将余丁考虑在内。按照一般军户家庭平均3人估算,明初仅河州卫、岷州卫、洮州卫、西宁卫戍边军人算就多达3万余户,按照1:3的户口比计算,移民人数约为9万余人。而有的学者则认为河湟岷洮地区明初军事移民大致在7万人左右,民间移民则有3万余人,总移民数额当在10万上下。还有学者推测河湟岷洮地区仅江南移民就有9万多人,整体移民数量应在12万上下。虽然无法根据现有的史料文献核算出确切的移民数额, 但明代河湟岷洮地区大规模的军事性移民是完全可以肯定的。

 同时,明代卫所士兵逃亡也是不可忽视的普遍现象。虽然卫所士兵大量失额有军官隐占或匿籍等原因,但明后期卫所凋敝,屯田抛荒,卫所逃兵较多也是不争之事实,而这些逃往他省的士兵自然也就不能称之为河湟岷洮“移民潮”中的一员。

二、西陲边地移民与文化变迁

 人是文化的载体,河湟岷洮地区的移民活动同时也是文化在空间地理上的传播过程,汉族移民的迁入与汉文化的传播是并行的。随着汉族移民与少数民族间的交往频繁,汉文化对地方社会中的礼俗、语言均产生一定影响,学校教育的推广也带动了文教科举的兴起,这些社会文化领域的变化使地域社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崭新风貌。

 ()礼俗言语的变化

 明代大量军事性移民的迁入意味着新的文化与“中土”礼仪的传播。“文化的播迁,固可由各种方式表现出来,如战争、交通、贸易、通婚、移民……使各种差异的人民接触后,发生文化上互相影响的作用。尤其是凡重要的文化远播,都与移民有关,这是一种显明的事实”。

 明代河湟洮岷地区文化传播的主要载体是军事性移民,这批移民不仅肩负着军事戍守,保疆守土的职责,同时也起到文化播迁的作用。士大夫阶层显然意识到移民群体中保存下来的文化及风俗对“羌风番俗”所产生的影响。

 随着内地移民群体与原住民群体的接触增多,土民及番民的举止、言语均产生较大变化,久而久之,士大夫阶层甚至认为其与内民无异。这种文化风俗上的变化并非限于一地,在西宁、河州、岷州、洮州等地均有所呈现。明人郑洛曾谈及明嘉、万年间西宁周边的社会情况,“西宁境内连络各川,何处非番。与土汉人等、桑梓连阴,名虽为番,实子民也。”在番族与汉族移垦者的接触交往过程中,逐渐受汉族农耕文化的影响,并由牧转农,以至“桑梓连阴”,与普通民人别无二致。

 河州土指挥同知何福慧,元河州宣慰使锁普南之裔也。明洪武三年,锁普南率众归附,赐姓何氏,授河州卫世袭土指挥同知,管其所部番民。本朝因之,其番民居河州城东,男女衣服类撒喇土族,而饮食风俗俱与本城居民相同。

 岷州马连川等十一族番民亦土番苗裔,明洪武初以番目祥巴古子追杀逆番有功,授以百户,世辖其众,后遂为后氏。本朝因之,其番民男妇服饰均与各番族相似,亦有如内地民人者,饮食风俗亦同。

 明代河州、岷州等地卫所及州城周边的少数族裔群体显然受到中原汉族社会风俗的影响,至清初已表现出与内地民人相近之处。除受伊斯兰教影响的族群有严格的饮食禁忌外,土族与藏族的饮食俱与州民相同。在服饰方面,撒拉族、土族男子的冠履与内地几乎相同,甚至在土族、撒拉族、藏族妇女中开始出现裹足现象。裹足本是汉族为主体地区的女性所应遵从的伦理教条,其本质是男权社会对女性的压迫与折磨,少数民族群体接受这种汉族妇女遵从的道德律令,充分说明该区域所具有的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居的特殊区域文化特征。

 在卫城及州城等汉人聚居之处,内地的岁时节日也完整的保留下来,如立春“前一日,里民具春幡,扮故事,曰社火,并赴公堂演春,乃迎春于东郊,岁于是乎告始。”此外,上元、清明、端午、中元、中秋、重阳、冬至、除夕等均成为地方社会中重要的节日。

 当然这种礼俗文化的影响是相互的,既有近城颇似汉俗者,亦有边远之地化于番者。在卫城、州城及周边适宜农耕且汉族较为聚居之地,由“番转汉”的情况占大多数,因为这些地区汉文化较为兴盛,番族杂居于此,渐染华风,无论从生产力,生产关系乃至风俗习惯均有所改变,最终由番民转化为国之编户,甚至部分融入到汉族之中。

 除礼俗之外,移民群体对各地方言也产生一定影响。清代陈如平云:“按岷人言语,与川、陕、直隶大致相同。其不同者,民间方言:呼天如铁音,呼日如热音。谓父曰达,谓伯父曰爹爹,伯母曰阿赓,东乡如此。谓叔父曰爸爸。谓姑母曰娘娘。谓妻之父曰伊父。除川、陕、及直隶等地,现代学者刘光裕通过对岷县方言中几个特殊读音的探源中,找到了湘音、蜀语、江浙吴方言等对岷县话的影响。如世界中的界字只在此处发gai音,在其他地方均读jie字读gai,这些是岷县方言受湘音影响的表现。同样,在洮州方言中也保留有六安、信阳、歙县等地的词汇,如六安方言中的“熄火”意为终止;信阳方言中的“炕馍”即为烤馒头;歙县方言中的“羴”表示羊肉特有的膻味等等,这些词语在洮州方言中均有相同的发音和词义。以上若干例证皆说明岷州、洮州的移民群体来自于五湖四海,从而将全国各语系中的部分发音融入到岷州、洮州的方言之中。

 ()文教科举的兴起

 明代以降,河湟岷洮区域文教科举逐渐兴起,应试中第者虽远不及江南富庶之地,但较前代已有长足发展。清人汪元絅云:“岷当成、弘、正、嘉之代,士之掇巍科、历崇阶者,蝉联不绝。这不仅与大量迁徙于此的戍守军士及平民有关,也与明朝政府重视学校教育有莫大关联。明朝立国之初便确立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的文教政策,进而广设学校,培养人才,开科取士,选拔贤能。在这种国家文化政策的大背景下,兴办学校也成为评判河湟岷洮地区主政者的政绩指标之一,如明人袁福征在谈及岷州主政者的职责时云:

 莅斯治者,惟在罄其忠诚,敷扬德教,彰显皇猷,绶来御侮。谨庠序,申孝悌,用夏变夷,俾境内无虞,军民安辑,共享治平之乐。

 这段文字不仅点出兴办学校对于维持地方 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性,更反映出“用夏变夷”才是学校教育最核心的目的之一。明朝开办官学的目的不仅在于教化,也为培养人才,这些均与河湟洮岷地区的移民潮有较大关系。来自中土的士民们素有读书之习惯,科举是他们应当享有的权利,设立儒学本质上也是迎合移民子弟的读书需求,为该群体的发展提供上升的平台及管道。有明一代,西北学校教育的普及程度远胜于元代,据统计,明代甘宁青地区有记载的学校共计60所,书院18所,而元代在该地区设立的学校仅有10所。当然,这也与元朝不太重视教化,科举制度并未真正得以贯彻有关。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卫所子弟及普通百姓得以入官学读书,并参加科举考试,此后,中试及第者络绎不绝。嘉靖《河州志》、乾隆《西宁府新志》、康熙《岷州志》、光绪《洮州厅志》等方志有大量乡举、进士及贡士的记载。其中岷州乡举19人,进士7人,贡士182人。西宁卫进士2人,举人1人,武举1人,武科进士1人,贡生8人。河州进士6人,举人18人,岁贡104人,例贡38人;洮州卫进士2人,贡士63人。这些进士、举人、贡生均为儒学生员及科举功名者,从其户籍及历任职官等信息亦能看出河湟岷洮地区科举文教的特点。在这些进士中,除1人为民籍外,余皆为军籍。从民族身份上看,仅西宁卫进士李㺬为土官之后,属少数族裔,其余均为汉族军人后裔。这表明正是明代的卫所制度推动了河湟岷洮地区科举的发展,具有移民背景的卫所汉族子弟是科举文教的主体。当然,这种现象的产生也与该地区大量的军户有关。据嘉靖《全陕政要》载:

 (岷州卫)()户四百四十二,口五百六十二;军卫户口,户三千一百三;口五千三百八十。

 (洮州卫)()户三千一百一十三,口五千二百八十二。

 (河州)()户五千二百九十,口九万四千六百六十六;军卫户口,四千两百一十一,口六千五百三十三。

 上述三地,岷州卫军户数是民户数的10倍之多,而洮州卫未登记民户。河州的情况则比较特殊,明洪武初年即为河州府,实行府、卫分治的模式,其治下有大量的民户,此后明廷撤府,由河州卫代管民户。至成化年间,明廷复设河州,所以当地的民户远多于军户。无论是卫所士兵抑或迁徙之民,均已纳入明王朝户籍赋役体系之中,或军、或民、或匠、或灶。而在这些户役中,尤以军人的劳役是最重的。王毓铨先生认为军户实际上承担了双重劳役,既要当差杀敌,又要耕作种田,身份近乎与奴隶相同。加上明代户籍制度的世袭性,军户世代为军,加之卫所官吏盘剥无度,使其苦不堪言。在这种较为艰困的生活环境下,读书应试成为移民军户子弟改变命运的重要途径之一,这也解释了卫所子弟崛起于科场的原因所在。

 而对于缺乏里甲制度的土官辖区而言,这些地区的原住民并未向明王朝纳粮当差,其钱粮词诉皆听于土官,所以他们没有读书应举的权利,似乎也没有这种需求。从土官的角度出发,这些地方豪酋也不 太乐见土民读书习儒。在对贵州水西土司的研究中,温春来先生发现水西君长一直禁止其属民入学读书,即便是贵州宣慰司学也与原住民无关,宣慰司学本质上仍扮演军卫儒学的角色。土官、土司等统治上层虽然通文理者多,但儒家文化的影响对土司属民着实微乎其微,其本质原因在于土官、土司不愿国家王朝的影响力深入其属地,进而动摇其统治基础,这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土司属民参与文教科举的机会。

三、土官阶层的“向化”现象

 明朝政府除在河湟岷洮地区遍设卫所外,也广设土官以辅助地方政府管理基层社会。土官既是明廷治理基层社会的重要政治力量,也是朝廷改造地方社会的首要对象。汉族移民的迁入及汉文化对地方社会的不断渗透,无疑会对“化导”土官阶层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土官子弟习儒入仕

 土官常与卫所官员交往,甚至朝贡入京之时需与皇帝接触,所以在礼仪方面,明廷对土官有较高的要求。明廷认为土官熟悉“礼体”,可有利于任用与管理,所以礼仪教化成为袭职的硬性条件。《明太祖实录》卷239“洪武二十八年六月癸亥条:“边夷土官,皆世袭其职,鲜知礼义,治之则激,纵之则玩,不预教之,何由能化?”明朝政府针对此情况,于西南、西北边地卫所遍设儒学,选土官子孙以教之。此后,明廷规定:“以后土官应袭子弟,悉令入学,渐染华风,以格冥顽。不入学者,不准承袭。

 虽然明廷刻意强化对土官子弟的儒化教育,甚至在政策上带有强制性,但土官学习汉礼并非完全是一个被动的接受过程。以河湟岷洮地区为例,明初大批戍边将士的到来不仅改变了该地区的民族分布,而且主导了该地区的政治格局及深刻影响着文化格局,汉文化的崛起成为不争的事实。一方面,面对这些能对地域社会施加强力影响的汉族移民群体,作为原住民的土官阶层必须想方设法融入其中,为获取中央王朝授予的政治权威,土官阶层熟习汉族移民群体的儒教规范也成为必然。另一方面,明廷在西北地区实施“以流控土”的管理模式,在流官主导的卫所体系下,土官仅起辅助作用,而拥有较高儒教素养的土官显然更易获得汉族官吏的信赖与认同。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土官积极推动子弟学习儒家文化,既是一种现实的政治考量,又是主动接受汉文化的表示。

 ()土官采用汉姓

 土官采用汉姓也是其接受明廷教化,沾染汉风习俗的现象之一。许多土官家族均自称明朝皇帝赐姓于本族,如庄浪卫土官鲁氏,河州卫土官何氏,岷州卫土官后氏等等。事实上,明廷出于褒奖异族,笼络民心之目的,赐土官汉姓的情况应该是存在的,但多数土官改用汉姓的原因应与河湟岷洮地区大量移民有关。本质上,少数民族改用汉姓是与各民族间的广泛交往和良好的民族关系不可分割的,随着汉族移民的大量迁入,原住民与汉族移民间的交往日益增多,汉族的文化、政治影响力使周边少数民族自觉不自觉的使用或者改用汉姓乃至汉名,而土官阶层恰恰是与汉族民众接触最为频繁的一个群体。

 明代,河湟岷洮地区土官至多自三辈始采用汉姓汉名。如岷州卫土官后朵儿只班,其父名哈撒尔,该家族称其后姓乃明朝赐姓。西宁卫土官贡哥星吉之子名祁锁南,后人取名祁贤、祁英;土官南木哥之后裔以汪为姓,后人名汪失加,汪溰,汪福。除改用汉姓汉名外,部分土官也吸收排行、字、号等取名方式,如临洮土官会川伯赵安,字仲磐,其子赵英,字廷杰,孙赵铉,字宗器,子赵济,字子望;会宁伯李英,字士杰,孙李㺬子德贞,子宁字东村,子崇文字辅国;高阳伯李文,字尔雅,后人李凌霄,字万程;河州卫土官锁南子何铭,字德新,铭之孙何勋,字朝用等。还有一些土官仅在本族名字前冠以汉姓,如河州珍珠族土官名韩端月坚藏、韩领占巴、韩扎矢巴。相较于以上与明廷关系紧密的土官,那些领地较为偏远,与朝廷相对疏离的藏族土官,其改用汉姓的时间则较晚。如洮州卫杨氏土官明初归附时,始祖名些地,子为赞卜必力,三世扎西,四世扎西子噶杰等,均未改用汉姓,直至明正德年间噶杰子旺秀袭职后,才改用杨洪这个汉名。诚然,少数民族因受汉族王朝政治上的强大压力以及“贵夏贱夷”的社会观念等因素影响而改从汉姓,但大量汉族移民群体的迁入,汉文化的不断渗透,汉族与周边少数民族的广泛交往才是明代河湟岷洮边地社会的实际景象,正是这种民间的交往促进了河湟岷洮地区少数民族向汉族逐渐靠拢的客观事实,而改汉姓只是民族交往深入,民族关系融洽的表征之一。

 ()土官家族编纂家谱

 从中国家谱历史的发展脉络看,自宋代始,家谱的编纂方逐渐由官方垄断走向民间私修。此时,家谱作为官员铨选及门第望族联姻依据的作用逐步消失,其主要目的在于尊祖敬宗,睦族收族。但宋、元时期,民间修谱之风尚未盛行,至明代民间修谱才开始增多,清代则达到顶峰。因明王朝长期致力于儒家礼教的恢复与重建,至嘉靖年间,礼部尚书夏言奏《令臣民得祭祖立家庙疏》获朝廷恩准,自此民间修家谱正式获得官方认可,修家谱、立家庙、祠堂尤其受到汉族底层百姓的青睐。此后,民间家谱数量倍增,编修家谱成为日常百姓家中的头等大事。而这种民间修谱之风也随着汉族移民逐渐传入河湟岷洮地区,少数民族受此影响,开始编修家谱,特别是当时的土官世家皆有家谱。但令人惋惜的是,明代所修土官家谱历经兵燹,多已散佚,保存至今的土官家谱尚有青海民和李土司《李氏宗谱》、甘肃庄浪鲁土司《鲁氏家谱》、青海西宁祁土司 《祁氏列祖家乘谱》、甘肃宕昌马土司《马氏世谱》等。保存其中的明代谱序成为重要的研究史料。

 谱序主要包括本族人或外族人所写序或者跋语,是族谱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其内容主要涉及家族历史、迁徙经过、修谱缘由、族谱体例等。虽然谱序篇幅较小,但内容丰富,所以要研究族谱,首先应从谱序着手。明代民和李土司家谱序及跋共有6篇存世,均收录于《西夏李氏世谱》卷一《谱序跋》中。其中最早的一篇谱序由临洮府知府刘昭于景泰四年(1453)撰写。刘昭在序文中谈及李昶对于家族乃至地方之影响,上曰:“公家之谱也,于是知公之世代,不独以派衍姻亲重,而且以诗书行谊重,非有家风,其能若是乎。夫家之风尚,在于一家,使家家习其风尚。由家而乡,乡而国,国而天下,莫不向风。” 

 另一方面,以上土官家谱序中多反映出忠臣孝子、义夫节夫等思想。如:《李氏忠贞录》言:“今录王言,顷刻不忘君也。录世系,朝夕不忘亲也。垂训后裔,爱所亲也。捧读王言,宜思委身报国。李氏之《家谱八箴》包括,孝箴、弟箴、忠箴、信箴、礼箴、义箴、廉箴、耻箴。《鲁氏忠贞录原序》则载:“盖忠莫大于图报,孝莫大于继述。今录王言,顷刻不忘君也;录世系,朝夕不忘亲也。垂训后裔,世守忠孝,爱所亲也,岂图为简策之光,耀羡家世哉!”。这些内容无一例外的反映了汉族儒家思想对少数民族的强烈影响。而自宋代以来,封建地方官吏常用以亲亲之道为特征的宗族制度来推行教化政策,由土官家族成员作为教化的先行者,“使家家习其风尚,由家而乡,乡而国,国而天下,莫不向风。则四海荡荡平平,天下咸宁无事,帝王恭己无为之化,将复见于今日矣。”这正是明政府“以忠孝治天下”的初衷所在。

 

 综上所述,明初大规模的军事性移民对河湟岷洮边地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明廷以卫所为中心,通过军事性的戍边屯垦活动,不仅使西北边防得以巩固,也使汉族与各少数民族间的交往日益频繁,通过汉族移民与当地少数民族间的友好接触与交往,不仅增进了彼此间的了解与信任,也使其受到汉族文化的熏染,并不断增强“国家王朝”的正统观念。正是这些移民群体所负载的文化对当地社会的不断渗透,才促成了明廷国家力量的不断深入,对边地社会的改造才会持续不断,同时也为边地社会的内地化奠定基础。

 

 文章来源: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11月,转载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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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唐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