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意见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2014-03-14点击量:6619次

 

定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意见

     根据我市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已制订出台的《定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分方案》就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出了实施“五个一批”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即建设一批非遗博览中心(展览馆),编辑出版一批国家、省、市级非遗名录,申报一批非遗项目进入国家、省级名录库,认定一批国家、省、市级非遗传承人,创排一批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题材的舞台剧、影视剧和文学作品、音乐作品。为确保以上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精心组织,分阶段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第一个阶段(2013年到2016年),将重点完成如下工作任务:

     2013年将主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1.根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别制定《二郎山花儿会》、《洮砚制作技艺》、《岷县巴当舞》、《通渭小曲戏》等4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长远规划,每年向中央财政申报争取非遗保护专项资金。
     2.根据《甘肃省非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别制定34个《定西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长远规划》,每年向省财政申报争取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同时,要加大省级非遗项目列入国家级名录的力度。
     3.建成定西市非遗网站,宣传我市非遗保护成果。
     4.公布一批市级非遗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014年将主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5.建立市级非遗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经费补助制度,对173名市级传承人每年每人补助经费1000元。
     6.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和70岁以上年事已高的省、市级传承人进行重点保护,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记录、整理、出版一部《传承人口述史实录》。
     7.建立代表性传承人电子档案,逐步建成市、县级非遗保护信息化管理体系。
     2015年将主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8. 制定《定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定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年将市级非遗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231项市级名录给予重点保护。同时要加大市级非遗项目列入省级名录的力度。
     9.国家级非遗名录实施“一书一盘”工程。
     10.编撰出版一套非遗保护系列丛书,制作4个国家级名录项目保护成果宣传片。
     11.举办三期传承人培训班,完成省、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培训工作。
     2016年将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12.完成新编通渭小曲戏《剪纸情》、花儿剧《血洒二郎山》、陇中小曲戏《小放牛》、非遗舞蹈《巴当舞》的创排展演和市级非遗项目的秦腔吹火绝技表演进行修排提升。
     13.举办一期非遗图片展、非遗摄影展,增强全民权社会的非遗保护意识。
     14.举办一届花儿、小曲大赛展演活动。

     第二个阶段(2017年到2020年),将重点完成如下工作任务:

     2017年将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1.推荐申报2—4个国家项目,4—10个省级项目,夯实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基础。
     2.建成定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博物馆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
     3.岷县建成一座综合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通渭县建成以国家级项目通渭小曲戏和省市级非遗项目及以农耕文化为主的综合展览馆1个。
     4.岷县、临洮县建成“洮砚博物馆”。
     5.漳县要建设“漳县盐文化博物馆”。
     2018年将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6.争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将岷县瑰宝斋洮砚美术工艺厂和甘肃洮砚开发公司争取申报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7.开展非遗数据库建设,运用文字、图片、音像、多媒体等方式对非遗项目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对非遗项目、普查成果进行数字化处理、记录和保存,逐步建成市、县级非遗保护信息化管理体系。
     8.实施省级非遗名录项目“一书一盘”工程,编撰出版省级非遗保护系列丛书和专题片。
     2019年将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9.实施“非遗进课堂”工程,编写乡土教材,在中、小学里开展非遗培训。
     10.利用我市非遗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非遗文化产品。
     11.在岷县、渭源县和临洮县建设洮岷花儿原生态文化保护区。
    
2020年将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12.在市非遗中心设立陇西云阳板、陇西民歌、渭源羌番鼓舞、岷县羊皮鼓舞、陇中小曲、马营小曲、通渭皮影戏、临洮皮影戏等项目设立演唱场所。
     13.在市非遗中心设立定西剪纸、临洮水陆画、木板窗花年画、通渭木雕技艺、通渭砖雕技艺、岷县点心加工技艺、陇西腊肉制作技艺、岷县铜铝铸造技艺、岷县传统织麻布技艺和岷县、临洮脊兽制作技艺和药膳制作技艺等项目建设演示场所。
     14.表彰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
  
   二、采取有效措施,为各项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

     保障措施是确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决定因素。首先应建立由市文广局为牵头单位,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旅游局、林业局、民政局等单位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形成分级管理,相互协调,上下联系,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财政投入,统筹运用政府专项资金。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财政投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增长比例不低于当年政府支出的增长幅度。同时,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在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和规划,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方面,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完善保护工作的决策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探索和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民族民间艺术保护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法律责任,工作目标和任务,凝聚社会共识。吸引广大群众参与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都来重视、关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今后,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将会突出特色,分类保护,强化制度,注重规范。对于群众基础好、传播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实施整体性保护,建设传习所和展览馆,全面展示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全社会保护非遗意识。对于濒危的项目进行抢救性保护,着力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核心的内容。对于技艺类非遗项目鼓励开展生产性保护,运用市场的手段,借助文化产业的推力,开拓保护空间,使传统技艺在保护中发扬光大。